请详细阅读以下个资声明

我已详阅下列告知事项,同意三贝德数字文创(股)公司为处理我所提出问题并回复处理情形或其他服务需求之目的,为搜集、处理、利用我的个人资料,与我联系说明。(若您未满20岁,下列内容请并向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完整告知)

1.搜集机构:三贝德数字文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搜集目的:基于处理您于本公司网站提出之问题并回复处理情形(090)、其他服务需求(182)与服务需求分析统计(157)。

3.搜集个人资料之类别:【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联络电话】(C001、C011)。

4.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1)利用期间:个人资料搜集之特定目的存续期间。
(2)利用地区:中华民国境内。
(3)利用对象:本公司(含所属子公司或教育中心等所辖单位)或受本公司委托处理事务厂商。
(4)利用方式: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所订之方式为搜集、处理与利用。

5.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就您提供予本公司之个人资料得行使下列权利,本公司将依个资法规定办理,惟若本公司依法有保存、保密与确保资料完整性之义务时,则不在此限:
(1)查询或请求阅览。
(2)请求制给复制本。
(3)请求补充或更正。
(4)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
(5)请求删除。

6.若您拟行使上述任一权利,请致电02-6635-0506。

7.您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上开个人资料,惟若您拒绝提供,本公司有权依其判断决定是否处理您提出的问题并回复处理情形或服务需求。